25日,记者从武汉市医疗机构安全保卫工作会获悉,武汉警员推出加强医疗机构安全保卫系列举措,并提出十个“一律”,严惩涉医违法犯罪。
武汉警务人员表示,全市三级医院一律设立警务室,全市*医院一律选派驻勤民警,医院报警求助一律作为重点警情处置和督办,医患纠纷一律*时间响应和协调化解,医闹案件一律快速处置和打击处理,伤医案件一律依法从快从重打击处理,“医托、号贩”一律依法从快从严查处,医院安全隐患一律指导督促整改,医院治安、交通问题一律开展综合整治,医院安保队伍一律组织开展培训演练。
武汉市110局内保支队还印发《医院管理法律法规文件汇编》,机关将与医疗机构建立“警医联动”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突发案事件快速反应。同时,指导督促医院完善内部安全防范设施和制度,在楼层服务台(护士站)、门卫室等部位安装一键触发式警报装置,与医院安防中心联网,并在医院门诊楼、住院楼等处设置应急处置队伍,一旦发生涉医违法犯罪案件,迅速赶到现场先期处置和维护秩序。
据悉,为进一步做好服务医院工作,市110分局内保部门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安全保卫工作。110内保部门将依据《内保条例》和省综治、110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湖北省医疗机构内保工作规范》,会同省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结合医疗机构行业特点,为医院的安全保卫提供定制服务,指导督促医院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各项安全保卫管理措施。
武汉市110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医疗机构是服务民生的重要单位,也是人、财、物高度集中场所,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警务人员对各类涉医违法犯罪的行为保持“零容忍”“零懈怠”,依法从严打击处理,切实保障医务、就诊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
据市*提供的数据,武汉市现有医疗卫生机构6071家,其中医院296家(三级医院46家、二级医院4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