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行业资讯

头条号

最新原创观点

百家号


资讯中心

全国土地日丨主题沿用第四年,接续死守耕地红线!

2023-06-26 15:02:54来源:环保在线 编辑:粥粥阅读量:23429

分享:
导读:2023年6月25日,第33个全国土地日主题:“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
  “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这一主旨思路自2020年第三十个全国土地日起官宣后已经宣贯了三年。
 
  2023年6月25日,第33个全国土地日如约而至,从今年的宣传主题不难看出,土地保护的重点依旧在耕地,“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这一口号也成功沿用至第四年。
 
  耕地,粮食生产之根本,生态保护之必然,更是人类生存之基础。自然资源部此前透露,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初步汇总结果显示,以2022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中国全国耕地面积19.14亿亩,较上年末净增加约130万亩。2022年我国耕地面积连续第二年止减回增,但部分地区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相对突出,且耕地污染治理难度大、成本高、跨度长,耕地污染的绝对消除显然不是易事。
 
  此前,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就曾指出,“十四五”期间,面对污染耕地,要分解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并以重金属问题突出区域为重点,深入开展耕地污染成因排查,源头治理、切断传播途径。
 
  在收到关于加快农村耕地污染防治的建议后,地方农业农村局也曾答复称,下一步将制定地方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与修复方案、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方案,并增加耕地污染行为的违法成本,推动污染责任主体进行污染防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去年9月,自然资源部正式公布了《耕地保护法(草案)》的征求意见稿,我国耕地保护领域立法进入新阶段。从国家到地方,针对耕地污染防治都做出了不少部署。

  今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面开启。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短短十余字,其分量却不容忽视。8月1日起,《黑土地保护法》也将正式实施,届时,耕地保护要求讲过面临一次升级。
 
  而地方层面,四川前不久刚刚发布《深入打好土壤污染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抓实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提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水平;《山东省2023年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方案》要求地方在年内加快推进9个国家“十四五”规划重大土壤污染源头管控试点项目,2023年底完成4个试点项目;《贵州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则提出要加强耕地污染源头的治理管控,,包括严控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排查整治涉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及河道底泥、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等工作。
 
  ……
 
  再往深处挖,土壤除了是粮食孕育之所,还有固碳的功能,对大气的固碳减排是有好处的。
 
  如前不久刚刚发布的2022年度中国生态环境十大科技进展中就有一项与土壤固碳密切关联——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协同固碳减排关键技术及应用。该成果研发了源头阻控协同生态固碳自然修复新技术,为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提供了源头控制-农用地土壤治理-固碳减排一体化解决方案。
 
  着眼脚下,为进一步发掘土壤功用,土壤保护工作仍需久久为功。

我要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新闻

安徽旌德县:2023年三季度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情况 2023-10-18 10:00:09
安徽旌德县完成“县域城乡供排水厂网一体化提升项目”中18个行政村污水处理初步设计、旌德县畜禽养殖行业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报告评审。
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线上研讨会有哪些重点案例? 2022-06-20 14:45:27
2022年6月16日上午,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线上研讨会准时上线,研讨会邀请了行业优秀专家就布设样点、调查采样、实验室检测标准、实验室设备仪器配置等带来分享,为业内同行提供经验借鉴及学习交流机会。
生态环境部发布三项土壤和沉积物测定法 2020-01-06 14:23:14
众所周知,土壤对于农作物来说十分重要,可以说是,我们日常食用的食物基本都是通过土壤来培育的,因此,保障土壤不被污染或检测土壤污染状况很重要。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智能制造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智能制造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智能制造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智能制造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不想错过最新资讯?

下载智能制造APP

一键筛选来订阅

信息更精准

企业直播

更多

产品商城 更多


关于我们|本站服务|会员服务|商站通服务|旗下网站|友情链接|产品分类浏览|意见反馈|兴旺通|频道

智能制造网 - 工业4.0时代智能制造领域“互联网+”服务平台

Copyright gkzhan.comAll Rights Reserved法律顾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贾熙明律师

客服热线:0571-87756395采购热线:0571-87759926媒体合作:0571-89719789

客服部:采购部:编辑部:展会合作:市场一组:市场二组: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