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行业资讯

头条号

最新原创观点

百家号


资讯中心

乌兰察布市一项植保无人机防治喷洒作业地方标准将于2024年1月起实施

2023-12-13 18:45:57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阅读量:23527

分享:
导读:该标准规定了马铃薯植保无人机农药喷洒的术语与定义、植保无人机要求、飞防作业人员要求、农药选择及配置要求、植保无人机马铃薯喷洒作业要求、作业后处理等内容。
  2023年12月8日,乌兰察布市农牧局发布DB1509/T 0007-2023《植保无人机防治马铃薯病虫害药剂喷洒作业规范》,该地方标准将于2024年1月8日起实施。
 
  该标准由乌兰察布市农牧局提出和归口,由乌兰察布市产品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鄂尔多斯市凯图科技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植保植检站、乌兰察布市气象局、鄂尔多斯农牧局、乌兰察布市检验检测中心、乌兰察布市草原工作站、集宁师范学院、内蒙古农业大学、鄂尔多斯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乌兰察布分院起草。
 
  该标准规定了马铃薯植保无人机农药喷洒的术语与定义、植保无人机要求、飞防作业人员要求、农药选择及配置要求、植保无人机马铃薯喷洒作业要求、作业后处理等内容。适用于植保无人机防治马铃薯病虫害药剂喷洒的作业。
 
  作业要求——
 
  作业条件:
 
  遇下列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a) 风速大于 5.5 m/s;
 
  b) 气温高于 35 ℃;
 
  c) 降水或预计作业完成 4 h 内有降水。
 
  周围环境:
 
  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对施药区域进行观察,确定作业区域,对影响飞防作业障碍物进行标注。
 
  无人机起降时,距离周围人员及电线杆、铁塔等障碍物 10 m 以上。
 
  作业区应距离水源地、居民区、养殖场等敏感区域 100 m 以上。
 
  按国家电子围栏的相关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作业。
 
  作业 48 h 之前向周边居民公布作业时间,同时作业区域边缘应有明显的警告牌或设置警戒线。
 
  飞防作业指标:根据马铃薯病虫害种类及危害程度,作业指标参见附录 A、附录 B。
 
  作业安全注意事项:应按照GB/T 8321和NY/T 1276执行。
 
  作业参数:
 
  喷头:无人机喷头宜采用高压喷头、离心喷头等。
 
  飞行高度要求:无人机作业时,机具喷头与受药面的相对垂直距离可参照表1。
 
  每亩药液量:喷辐6.5 m ~ 7.5 m条件下,马铃薯每亩喷液量为1.2 L ~ 4.0 L。
 
  作业后处理——
 
  补喷:对因风力影响、发生药液偏移、障碍物阻隔而漏喷地块和喷施后4 h内有降水的地块应进行补喷。
 
  废液和配药器皿的处理:应按照NY/T 1276执行。
 
  废弃包装容器的处置:作业过程中的废弃包装应集中收取,并按相关环保规定要求进行回收,到定点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站进行处理。
 
  农药贮存:农药应保存在原有的包装容器内重新封口,带回专用储藏室储存并由专人管理。剩余和不用的药剂应在确保标签完整的情况下分类存放在阴凉干燥处,不应与种子、食品、日用品或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混放;已配制的药剂,应一次性用完,包装破损或者无标识的农药应及时处理。
 
  作业情况记录:施药作业完成后,应对时间、地点、天气、对象以及农药名称、用量等施药情况进行记录存档,记录表参见附录C。
 
  点击下方下载完整标准文本。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地方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我要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新闻

常熟开展《无人驾驶航天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宣 2024-03-22 09:23:08
近日,常熟市组织各镇(街道)农机负责人及150多名农用无人机飞手开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宣贯暨农用无人机安全操作培训。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批准发布16项团体标准 2024-02-04 15:13:41
《网络高速球机》规定了网络高速球机的术语和定义、缩略语、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适用于安全防范视频监控等系统中网络高速球机。
农业科技“三新”成果遴选发布,10项重大新装备 2023-12-10 08:58:29
此次论坛发布了《2023中国农业科学重大进展》《2023中国农业农村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等专项报告和农业9大学科的62个研究热点,展示了31项有重大应用前景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装备。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智能制造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智能制造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智能制造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智能制造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不想错过最新资讯?

下载智能制造APP

一键筛选来订阅

信息更精准

企业直播

更多

产品商城 更多


关于我们|本站服务|会员服务|商站通服务|旗下网站|友情链接|产品分类浏览|意见反馈|兴旺通|频道

智能制造网 - 工业4.0时代智能制造领域“互联网+”服务平台

Copyright gkzhan.comAll Rights Reserved法律顾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贾熙明律师

客服热线:0571-87756395采购热线:0571-87759926媒体合作:0571-89719789

客服部:采购部:编辑部:展会合作:市场一组:市场二组: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