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鲁科检测器材有限公司

暗室操作规程

时间:2011-3-31阅读: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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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暗室处理是保证底片质量的重要工序,应专人进行。该项操作规程,对无损检测的射线底片暗室安全操作做出规定,以确保底片合格率。
2适用范围
    暗室处理包括切片、装袋、显影、定影、水冲洗和底片烘干等。本程序适用于射线底片暗室安全操作。
3暗室安全操作规程
3.1胶片的切装与保管
3.1.1胶片应与光线*隔离,距暖气不少于1m的阴凉干燥处立放。
3.1.2胶片盒应在暗室开封,外包装纸余量要折回盖严,以防露光。
3.1.3按每次用量带衬纸取出胶片,单张按规格切,多余片衬纸放回胶片盒内保存,以防划伤。
3.1.4装胶片要避免乳剂与衬纸或增感屏或其它粗物磨擦,以防静电感光;拿胶片只能触及边或角,以防留下指印;胶片不得折叠和弯曲,以防折迹感光。
3.1.5操作人员接触胶片时,应将手洗净,胶片处理前不得粘上显、定影液。
3.1.6暗室安全灯应在距胶片0.5m以外安放,*次使用时须测试,以防胶片感光。
3.1.7当对胶片质量有怀疑时,应在曝光前用显、定液影分析,问题严重时应停用。
3.2暗室处理
3.2.1手工冲洗规程
3.2.1.1显影:其温度为18~21℃,显影时间为4~8分钟,显影之初和显影过程中要使胶片上下移动,以保证显影液新鲜性。显影夹之间要有一定距离,防止胶片相粘。
3.2.1.2显影后水冲洗10~15秒,切勿将显影液带入定影槽内。
3.2.1.3定影:胶片浸入定影液1分钟内上下移动,定影时间为通透时间的两倍,一般为15分钟。
3.2.1.4水冲洗:在流动的清水(流速2立升/分)中进行,一般为15~20分钟。不得超过30分钟,以防乳剂膜泡涨粘附污物。
3.2.1.5底片干燥:在底片清洗后进行。自然干燥时,应在无尘及干燥通风处晾干;需烘干时,应用去水剂或自然干燥至无水滴时进行,烘干温度≤50℃。
3.3责任:对暗室处理不当造成的底片不合格负责。
说明:本《暗室操作规程》由检验处探伤室起草,并负责对其内容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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