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或者使用有害、易燃、易爆原料的产品必须使用单独生产车间。
制作、灌装、包装间总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人均占地面积不得小于4平方米,车间净高不得小于2.5米。
生产车间地面应当平整、耐磨、防滑、无毒、不渗水,便于清洁消毒。需要清洗的工作区地面应当有坡度,不积水,在zui低处设置洁净地漏。 采用空气净化装置的生产车间,其进风口应当远离排风口,进风口距地面高度不少于2米,附近不得有污染源。采用紫外线消毒的,紫外线消毒灯的强度不得小于70微瓦/平方厘米,并按照30瓦/10平方米设置,离地2.0米吊装。
生产车间空气中细菌总数不得超过1000个/立方米。
含菌空气在化妆品的制造、静置、灌装、包装等环节极易对产品造成二次污染。按照新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要求:生产车间空气中细菌总数不得超过1000个/立方米,同时,半成品储存间、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更衣室及其缓冲区必须有空气净化或者空气消毒设施。
广州坤灵净化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合作项目:
广州雅芳化妆品
广州市宝姿化妆品有限公司
,广州泰姿化妆品有限公司
,广州市皓雨化妆品有限公司,
广州百灵可化妆品有限公司,
广州润博化妆品有限公司,
广州威洁士化妆品有限公司
本公司服务宗旨:
1、本公司生产的净化设备全部免费保修一年,可提供*的。
2、珠江三角洲免费送货、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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