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性炭吸附处理有机废气一般采用活性炭吸附塔或吸附箱,对各类有机废气、恶臭类废气的吸附净化效率高,一次投资成本低,适用范围广。
在VOCs回收利用的工艺中,活性炭吸附设备作为吸附剂,可循环利用,当活性炭吸附设备吸附饱和后,用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将被吸附的VOCs脱附,脱附后的混合气体用冷凝或气-液吸收技术进行处理。
在低浓度有机废气或恶臭类废气处理项目中,活性炭吸附能实现较好的处理效果。根据不同废气成分,可以将活性炭更换成耐磨性更好、循环性更高的沸石、分子筛、活性氧化铝等吸附材料。也可以升级为带有催化性能的吸附材料,在进气端增加臭氧,使被吸附的成分可以在吸附体内缓慢分解,提高吸附材料的使用寿命。
1、采用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有机废气时,对进气成分有一定的要求。一般颗粒物浓度不能超过1.0mg/m³,湿度不能超过60%。活性炭吸附饱和后,需要及时更换,否则设备将*失去净化作用。
2、吸附到一定程度的活性炭,对有机废气的吸附性能明显下降,当排出尾气不能满足排放要求时,需要对活性炭进行更换。更换后的活性炭可以采用高温饱和水蒸气或加热后的氮气进行脱附,脱附出来的VOCs成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回收利用,或采用其他方式和设备进行处理。
3、吸附了VOCs的活性炭如不进行脱附,则活性炭需要另行处理,不可以直接作为普通的固体废弃物抛弃。
4、被脱附后的活性炭还不能直接投入循环使用,一般经过脱附的活性炭需要再次被活化。对于被吸附成分有易燃易爆可能性的,一般不推荐采用活性炭作为吸附剂,应更换为沸石、分子筛等吸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