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式隔爆型电动执行机构|整体防爆电动头概述
DKJ-B型电动执行器采用隔爆结构,防暴等级为dⅡBT3,可在规定的爆炸性环境中使用(使用范围参考GB3836·1-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二部分:隔爆型“d”》)。
DKJ-B型电动执行机构,配接DFD型电动操作器经DFC型伺服放大器可完成调节系统的“手动-自动”的无扰动切换。及被调节对象的自动调节及远方手动操作。
产品特点
(1)本产品结构合理,生产工艺及质量管理严格,保证了执行机构可靠性高,平均*时间MBTF>25000小时。
(2)位置发送器转换电路抗感应电压能力强,电路能直接承受高的冲击电压而不损坏,其性能超过国内同类产品。
(3)执行机构采用交流单相电机,给自控系统的使用带来方便。
电子式隔爆型电动执行机构|整体防爆电动头安装与使用 |
1. 安装 |
1.1 伺服放大器的安装 伺服放大器是在控制室内安装与使用的仪表。 |
伺服放大器有墙挂式和架装式两种结构形式,其安装方法见《伺服放大器说明书》。 1.2 执行机构的安装 |
隔爆型电动执行机构可安装于环境温度为-10℃~+55℃,相对湿度<95%,爆炸等级不高 于ⅡB级,可燃物质自燃温度不低于T4组别的1区或2区危险场所中,但周围无腐蚀性气体。 执行机构应安装在混凝土或金属骨架的基座上,用地脚螺栓紧固。执行机构的输出臂终端可通 过连杆和接头与调节机构连接。 |
执行机构在出厂前已加入足量润滑油脂,在年检大修或需补充润滑油脂时,可取下减速器 上方的吊环螺栓,从该螺栓孔内注入润滑油脂。 |
DKJ-B系列隔爆型角行程电动执行机构的外形及安装尺寸见图5,接线端子见图6。 2.使用 |
现场要根据电动机的额定功率、额定电流,在电路中加相应的保护装置,如断路器等。 使用前应首先查看现场电压是否与铭牌相符,然后按接线图检查所有接线是否正确可靠, 外壳接地是否良好,装上接线盒端盖并拧紧螺钉。只有确保各防爆面的紧固螺钉拧紧后方可接 通电源。要特别注意在含有爆炸性气体的危险场所决不能带电打开任何隔爆外壳及端盖,若需 打开必须先断掉电源。 |
隔爆型电动执行机构有三种操作方式: |
a. “自动”操作──接受系统的控制信号自动运行操作。 b. “手动”操作(远方控制)──人为给定信号使执行机构实现电动操作。 c. 就地操作──断开电源,操作人员转动手轮对执行机构实行就地操作。 自动操作:对于比例式执行机构,当接入电动操作器时,需将操作器的转换开关手柄转至 “自动”位置,即可实现自动操作。 |
手动操作:把电动操作器的转换开关转至“手动”位置,用操作器面板上开关钮进行操作。 就地操作:主要是在安装调试或系统、线路出现故障时使用。用手轮进行就地操作时需将 电动操作器转到中间位置,电机手柄和手轮置于“手动”位置。 就地操作结束后,务必将手轮和电机手柄复位至“电动”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