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2020年9月中国明确提出2030年“碳达峰”和2060年“碳中和”目标。
2021年5月26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小组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7月16日,全国碳市场正式开市。
2021年9月,为落实环综﹝2021﹞4号文中提出的“加强温室气体监测,逐步纳入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统筹实施”的要求,做好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制定《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环办监测函﹝2021﹞435号)。
2021年10月24日,中共、印发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发布。
二、碳核算
碳达峰、碳中和需要在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控制好碳排放,碳排放的监测与核算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基本要求。二氧化碳的核算包括二氧化碳的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直接排放即排放源直接排放出二氧化碳,而间接排放则指使用外购的电力和热力所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这部分排放来着上升电力和热力的生产。二氧化碳的核算有基于计算的方法和基于测量的方法,直接排放产生的二氧化碳可以通过相关仪器设备对温室气体的浓度或体积等进行连续测量,也可以利用公式计算,而间接排放的碳排放量则只能通过计算得到。
基于计算的方法也需要仪器仪表的配合,监测排放主体的活动水平数据和相关参数。活动水平数据包括能源消耗量、原材料消耗量、产品或半成品产出量的监测等,相关参数有低位热值、单位热值含碳量、氧化率和过程排放因子等。
三、碳排放监测系统
无论是控制二氧化碳排放,还是计算碳排放和碳补偿,都需要利用碳排放监测系统。通过碳排放监测系统平台进行实时数据监测,管理部门可实时掌握碳排放和碳汇变化情况、清洁能源的低碳情况、碳排放预测情况等结果,为生态减碳工作提供决策支撑。同时,企业可对标行业碳排放,根据平台自动生成的减碳建议报告,思考如何减碳提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