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标准:
ISO 17071,ISO 6452,BS EN 14288,DIN 75201,Volvo STD 1027,GM 9305P,GM GME 60 326,D45 1727,TSM0503G,SAE J1756,VCS 1027,2719,I.U.P. 33,I.U.P. 46 ,QB/T 2728,PV 3920、PV 3015、ES-X83231、NES M0161、
适用范围:
汽车内饰件雾化检测仪,雾化试验仪用于测试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皮革和织物成雾现象的特性,汽车内饰件雾化检测仪,雾化试验仪适用于汽车、飞行器等内饰材料在高温下其挥发性成分的成雾性能评价,也可适用于车前氙气灯雾化性能的测定。
适用于以下测试方法:
1)光泽度法:试样在起雾杯中被加热所蒸发出的气体冷凝在低温玻璃板上,通过对玻璃板冷凝前后的光泽度值进行对比并计算,可得出试样的成雾值。
2)重量法:试样在起雾杯中被加热所蒸发出的气体冷凝在低温铝箔上,通过称量铝箔冷凝前后的重量变化,可得出试样雾化-凝结物的重量。
3)雾度法:试样在起雾杯中被加热所蒸发出的气体冷凝在低温玻璃板上,通过对玻璃板冷凝前后的雾度值进行对比并计算,可得出试样的成雾值。
测试原理:
是针对有机材料起雾性能的测定方法而设计。该试验中的“雾”,特指材料(主要为汽车内饰物)的挥发物质在玻璃尤其是挡风玻璃上冷凝的现象。
设备主要框架包括一个灌满特定乙二醇液体的水槽,能够达到很高温度。测试时,皮革样品放在6个装满高温度液体的标准玻璃容器内。不锈钢板容器放置于每一个玻璃上面,依靠恒定的水流分布使其温度恒定保持为20℃,它通过连接到主框架上的调节装置来调节。这样的环境控制条件将在样品表面引起一层“雾”。操作员可以根据重量分析或折射的方法来检测判断材料的雾化性能。
结构特点:
内部承载面采用抗酸腐蚀涂层结构钢;
外层保护钢板经过抗酸处理,环氧树脂涂层;
六工位18/8不锈钢测试室;
18/8不锈钢可升降冷却系统;
快速离心搅拌系统;
铠装热电阻;
安全调温器;
橡胶管道冷却和排放液体;
安全保护设计:
a. 安全门磁开关;
b. 电子控温器和微处理器;
c. 电子计时器;
d. 启停开关;
e. 警示灯;
f. 测试结束时蜂鸣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