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7日,在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车联网产业发展专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期间,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吴金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谢志成、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徐旭、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副巡视员刘一成,共同签订了《长江三角洲区域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互认合作协议》。
2018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对测试主体、测试驾驶人及测试车辆,测试申请及审核,测试管理,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目前,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在内的全国各地方已陆续出台智能网联汽车上路测试指导文件,测试规模不断扩大。
长江三角洲地区签订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互认合作协议,是落实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可以有效规范测试行为,加强检验机构协调合作,提升综合检测能力,推动区域内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的数据共享与测试结果互认,加快智能网联汽车的技术研发进程,促进车联网应用快速落地。
(原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签订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互认合作协议)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智能制造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智能制造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智能制造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智能制造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