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行业资讯

头条号

最新原创观点

百家号


资讯中心

发改委明确新基建范围!卫星互联网“意外”入选

2020-04-20 14:58:12来源:智能制造网 编辑:半城明灭阅读量:42597

分享:
导读:近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对“新基建”的定义和范围进行回应,介绍了“新基建”主要包括的三大方面。
  今年以来,“新基建”一词迅速升温,成为了科技领域又一大热点。此前,据央视报道,“新基建”主要包括5G基建、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和工业互联网这七大领域。不过,这并非是国家定性。
 
  近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对“新基建”的定义和范围进行回应。相关负责人表示,初步研究认为,“新基建”是以新发展理念为,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
 
  从目前来看,“新基建”主要包括了三大方面,分别是“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和“创新基础设施”。那么这三大方面具体包括哪些技术和领域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新基建”具体所指
 
  在对“新基建”进行基本释义的基础上,国家发改委负责人也对这一新兴热词所覆盖的具体领域进行了介绍。从该负责人的介绍来看,“新基建”所包含的领域甚广,除了新一代信息技术外,还包括了融合发展衍生的新型基础设施以及创新支撑基础设施等。
 
  首先来看“信息基础设施”。信息基础设施主要以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为主,包括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与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另外还包括了以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为代表的算力基础设施。
 
  其次来看“融合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主要是新技术与传统基础设施的融合应用所形成的新型技术设施,例如深度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而发展出来的智能交通基础设施、智慧能源基础设施等。
 
  后来看“创新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则是指支撑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品研制的具有公益属性的基础设施,比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教基础设施、产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等。
 
  当然,国家发改委也特意强调,“新基建”的内涵、外延不是一成不变的,将伴随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步伐,持续进行调整。
 
  “卫星互联网”入选
 
  相对于“老版”的新基建范畴,以及业内对于新基建的通俗理解,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慧能源基础设施等的入选都在预料之内,但是“卫星互联网”的正式入选还是让人感到了些许意外。
 
  其实说起来,卫星互联网的入选也在情理之中。由于地面互联网存在的局限性,多年来国内外一直在寻求发展其他类型的互联网,其中主要是试图向空中探索,以热气球、无人机等方式,来建设空中互联网体系。后来,发射卫星来组建太空互联网也成为主流选择,
 
  2020年,我国北斗三号组网完成,意味着中国卫星产业发展热点从北斗导航升级为了卫星互联网,国内卫星互联网产业站上了属于它的风口。目前,发展卫星互联网的除了“国家队”,还有众多的民营企业。
 
  对于发展卫星互联网,国家也非常支持。在本次将卫星互联网纳入新基建范畴前,国家就出台了《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中长期发展规划(2015—2025 年)》,此后又加速完善航空航天相关法律法规,以积极政策举措来助力卫星互联网产业的落地与成长。可以预见,未来的卫星互联网领域竞争高地,必然会有中国的一席之地。

我要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新闻

5G对制造机器人的重要性以及机器人在制造业的用 2024-05-08 10:39:39
随着技术的成熟,机器人的成本不断下降。预计到2025年,工业机器人成本将下降一半,使更多企业能够更方便、更经济地使用机器人。
工信部启动5G轻量化(RedCap)贯通行动 加速5G创新发展 2024-04-18 10:03:43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全面启动2024年度5G轻量化(RedCap)贯通行动。
2024年河北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2024-04-11 10:18:42
为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大模型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做好工业互联网重点项目培育建设工作等,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2024年河北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智能制造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智能制造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智能制造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智能制造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产品商城 更多


关于我们|本站服务|会员服务|商站通服务|旗下网站|友情链接|产品分类浏览|意见反馈|兴旺通|频道

智能制造网 - 工业4.0时代智能制造领域“互联网+”服务平台

Copyright gkzhan.comAll Rights Reserved法律顾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贾熙明律师

客服热线:0571-87756395采购热线:0571-87759926媒体合作:0571-89719789

客服部:采购部:编辑部:展会合作:市场一组:市场二组: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