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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分工落实方案

2022-11-07 11:00:50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阅读量:2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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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巩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成果,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分工落实方案》。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分工落实方案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2〕128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以下简称《意见》),巩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成果,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分工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意见》实施各领域和全过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充分认识《意见》印发实施对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的重大战略意义,牢记“国之大者”,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意见》推进实施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细化实化责任分工。各责任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为任务实施第一责任人,对照分工负责的重点任务,制定可操作、可评估、可考核的行动计划,逐项细化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书。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意见》实施,协调推进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意见》重大改革列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重点改革任务,分年度分步骤推进实施。
 
  三、强化政策措施配套。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全省实施方案,集成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各责任部门要加强对上汇报衔接,争取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落实《意见》的配套支持政策,研究制定省级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领域配套政策,加强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政府投资计划与《意见》实施的衔接协调。支持开展重大改革、重大政策创新实践,以点带面推进整体突破,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四、加强督导评估考核。将《意见》落实工作情况纳入省委、省政府督查工作重点,“四进”工作重点和高质量发展目标绩效管理。强化结果分析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和激励奖惩的重要参考。各责任部门要加强对重点领域任务实施进展跟踪。适时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实施评估,定期将年度工作落实情况和评估结果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五、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坚持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参与,大力激发各类主体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人大、政协以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群团组织作用,引导形成全社会全力支持和踊跃参与的良好局面。宣传部门要精心组织系列宣传报道,在全省形成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的良好氛围。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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