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锅炉设备更新改造 规范废旧设备回收利用 促进行业绿色发展——《锅炉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实施指南》解读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 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3〕178号),并附《锅炉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实施指南(2023年版)》(以下简称《实施指南》),明确了“十四五”时期锅炉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锅炉是重要的能源转换设备,广泛应用于电力、供热、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等多个行业。近年来,我国实施煤电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燃煤工业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锅炉设计制造水平不断提高,燃料结构和容量分布得到大幅改善,节能环保水平显著提升。但也要看到,锅炉仍然是我国能源消耗最大、碳排放最多的高耗能设备之一。据测算,截至2021年底,全国在运锅炉约35万台,年消耗能源约20亿吨标准煤,碳排放量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约40%。由于设计制造、运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一些工业锅炉运行能效依然较低,电站锅炉系统能效也仍有提升空间,锅炉节能降碳改造潜力仍十分可观。
《实施指南》提出,要持续提升高效节能锅炉供给能力、有序实施在运锅炉节能降碳改造、逐步淘汰低效落后锅炉、不断加强前沿技术研发应用;严格依法依规处置报废锅炉、规范废旧锅炉回收利用、提升废旧锅炉拆解利用水平。通过实施以上举措,到2025年,带动工业锅炉平均运行热效率较2021年提高5个百分点,电站锅炉平均运行热效率较2021年提高0.5个百分点,实现年节能量约3000万吨标准煤,年减排二氧化碳约8000万吨,废旧锅炉规范化处置和回收利用水平有效提升。
发布实施《实施指南》,指导并规范锅炉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工作,将进一步明确锅炉相关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方向,对落实双碳目标任务、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推动相关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相关单位要落实好政策要求,加快推进先进技术及装备研发,积极稳妥实施锅炉更新改造,规范废旧锅炉回收利用,加快促进产业链循环畅通。(作者:笪耀东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节能技术研究所所长)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来源:智能制造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智能制造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智能制造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智能制造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平台或个人从本站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智能制造网”,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鉴于本站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站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71-89719789;邮箱:127114196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