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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新一代泛在融合数字基础设施体系!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信息化专题组2023年工作要点印发

2023-04-14 09:49:56来源:云计算与大数据产业处 阅读量:22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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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推动长三角一体化信息化工作走深走实,力争全年新增5G基站10.2万个,新增千兆城市11个,探索建立长三角算力调度合作机制、协同高效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探索制定长三角5G全链接工厂和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等工作。
  2023年三省一市经(工)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扣“高质量”和“一体化”两个关键词,聚焦协同合作、切实可行、问题导向和突破创新,扎实推进《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信息化专题组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高质量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信息化合作工作,突出三省一市产业发展优势特点,围绕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数字化转型、数据要素价值激发、高水准交流合作等领域,推动长三角一体化信息化工作走深走实,力争全年新增5G基站10.2万个,新增千兆城市11个,探索建立长三角算力调度合作机制、协同高效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探索制定长三角5G全链接工厂和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等工作,共同制定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信息化专题组2023年工作要点。
 
  一、共建新一代泛在融合数字基础设施体系
 
  1、加快新一代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深入落实《长三角地区5G先试先用引领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全面布局5G基站网络,增强机场、地铁、码头等重点区域5G网络覆盖深度,增大偏远地区及城市住宅区地下空间5G网络覆盖广度,力争全年新增5G基站10.2万个,累计建成5G基站60.2万个。加快双千兆网络建设,新增千兆城市11个,累计建设千兆城市24个。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统筹,支持上海建设IPv6+联合创新中心,加快培育IPv6+应用。推进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合肥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提升国家(杭州)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的运营能力和应用水平。加快新一代人工智能、云等新技术基础设施协同部署,联合部署卫星信息基础设施、地面信息港建设。协力推进“北斗+”融合应用,推动北斗产业基地建设。
 
  2、深化5G融合创新与规模化应用。落实工信部《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深化5G在15个重点领域的融合应用,打造和推广一批5G+示范应用范例,联合编制5G创新应用项目优秀案例。持续开展“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培育、“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项目建设。协同打造5G全连接工厂,编制长三角5G全连接工厂建设标准,加快“5G+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场景新模式向工业生产各领域各环节深度拓展。
 
  3、提升长三角存算基础设施能级。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长三角国家枢纽节点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数据中心集群和芜湖数据中心集群),探索两大集群战略合作路径。优化数据中心建设布局,推进中国移动长三角(苏州)汾湖算力汇聚调度中心、中国电信算力高效调度示范项目(练塘枢纽)、中国移动长三角(上海)5G生态谷数据中心、优刻得青浦数据中心、吴江算力调度中心、阿里巴巴长三角智能计算基地(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华为云华东数据中心项目建设。推动长三角算力资源共用共享,探索建立算力调度合作机制,加快构建长三角地区算力资源“一体协同、辐射全域”的发展格局。
 
  4、打造高质量国际信息通讯枢纽。提升上海国际数据港应用水平,促进数据流通便利化。加快通信海缆等国际通信设施建设,促进亚太直达、亚太2号等已建海缆扩容和东南亚-日本2号新建海缆登陆建设;发布上海市通信海缆保护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加强与长三角区域相关管理部门的协作,落实海缆保护属地工作。
 
  5、推进长三角测绘基准工作。深入开展长三角区域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协同应用,提升基于“北斗三号”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在自然资源灾害监测、长三角流域治理保护、智能交通、智慧港口管理等方面的服务支撑保障能力。推进区域一体化高精度数字高程基准建设,全面推进长三角区域大地基准、高程基准统一,构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数字高程基准产品,全面提升区域数字高程基准精度水平与服务支撑能力,赋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贯彻实施《长三角测绘基准成果管理规定》,做好测绘基准成果的“网上办、本地领”服务支撑。
 
  二、共创产业数字化转型新高地
 
  6、完善长三角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持续协力构建以国家级“双跨”平台为引领,行业平台纵向连接,区域平台横向覆盖,企业平台典型示范的高质量、多层次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构建长三角工业互联网各类资源要素聚合平台,共建共享长三角工业互联网服务资源。发挥长三角工业互联网重点平台对长三角企业赋能作用,推动相应体制机制建设,促进应用推广。高质量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阿里云supET、蓝卓supOS、宝信xIn3Plat、朗坤苏畅、中天互联爱尚、讯飞图聆等国家级双跨平台。推进“羚羊”工业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扩容升级,面向长三角工业互联网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
 
  7、深化长三角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建设。聚焦基本实现“有流量、有应用、覆盖长三角”布局目标,持续推进标识解析节点建设,提升上海顶级节点、南京灾备节点面向三省一市服务能力,覆盖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标识解析增强行动,推进标识与5G、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融合创新,提升数据综合服务能力。培育一批系统集成解决方案供应商,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标识应用模式。推动链主企业建设应用标识解析体系赋能上下游重点企业。
 
  8、加强长三角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完善长三角工业互联网安全体系建设,联合编制长三角工业互联网安全防护指南,推动三省一市建设工业互联网安全监测与态势感知平台,协同开展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工作。在工业互联网设备、控制、网络、平台、数据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标准化验证,推动相关安全标准先行先试。联合建立工业信息安全预警通报和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区域监测预警能力、态势分析和信息共享。
 
  9、开展工业互联网重点行业交流合作。共同发起成立长三角工业软件联盟,发挥长三角工业互联网联合会、长三角工业软件联盟等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等15个重点行业,加强长三角范围内工业企业、工业软件企业、互联网企业的交流合作,推动供需对接,共同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工业软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解决方案创新,遴选一批三省一市工业软件优秀产品及优秀解决方案。
 
  10、推动长三角区域智能制造协同合作。进一步深化5G、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和制造业的融合程度,打造一批国际先进、模式创新、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标杆性“未来工厂”,支持创建一批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遴选一批“三省一市”互认的未来工厂、智能工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智能制造新经验、新模式。探索制定长三角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提升长三角(杭州)制造业能力中心运用能力。
 
  三、协力激发数据要素价值潜力
 
  11、协同探索数据开发利用机制。在国家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下,三省一市协同推进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率先明确公共数据授权方式、标准、条件、程序、运营行为规范等要求,构建完善三省一市协同高效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探索推进产业领域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以市场化机制孵化创新应用。推进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国家试点建设,推进产业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产业数据知识产权存证登记证书发放数量达到 1000张以上。
 
  12、合力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以上海数据交易所为基点,建设长三角核心数据空间。加强三省一市大数据交易所(平台)之间的合作,探索建立长三角数据交易标准体系,规范场内场外交易行为。优化数据流通机制,试点推行数据交易制度。推动数据产品挂牌交易,建设数据要素长三角统一大市场。充分利用上海国际数据港、杭州“中国数谷”、(温州)数安港综合试点建设契机,探索长三角数据跨境流通场景。共同推进数据要素产业发展,积极培育数据要素领域龙头企业。推进DCMM贯标试点工作。遴选一批重点企业开展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开展“数商”培育工作。推进工业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工作,遴选一批示范企业、优秀产品和典型解决方案。
 
  13、协同丰富数据要素重大应用场景。加快三省一市公共服务数据应用场景开发,提升消费、交通、医疗等领域产业数据场景建设,推进长三角社会数据应用场景创新,推进公共服务和生活服务普惠化、协同化。优先选择三省一市基础良好、潜力巨大、需求强烈的区域打造数据要素改革试点,系统集成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价值开发等重大改革举措,培育数据应用新业态和新模式,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成果经验。
 
  14、协力推动大数据全链条产业发展。聚焦数据采集、存储、管理、分析、挖掘、可视化等全链条,加快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AI+工业互联网”苏州产业基地、杭州“中国视谷”、安徽国家级智能语音创新中心建设,以及中国声谷智能办公平台及创新产品示范应用。加强上海、杭州、南京等国家级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建设。培育核心软件集群,深化软件名城和软件名园建设,加快培育网络安全产业园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先导区,共同打造长三角区域软件品牌,评选“长三角百家品牌软件企业”。加强长三角地区集成电路产业交流合作,组建创新联合体,实施集成电路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推进新型显示产业发展,提升产业链整体配套能力和协同创新水平。高水平建设无锡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支持德清县争创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聚焦人工智能、未来网络等数字产业,协同加强数字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共建一批数字经济领域重大科技创新基地。
 
  四、持续深化高水准交流合作
 
  15、持续提升和扩大信息消费。协同推动信息消费标准体系建设和长三角信息消费品牌创建,创新举办长三角信息消费品牌发布活动,形成一批长三角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增强长三角信息消费品牌影响力。联合开展“长三角信息消费示范城市行”活动、推进长三角区域信息消费示范城市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创新消费方式场景,推进消费载体建设,推广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和优秀解决方案。
 
  16、提升国际性平台溢出带动效应。依托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杭州)、云栖大会、世界制造业大会、世界物联网博览会、中国(南京)国际软件产品和信息服务交易博览会等国际性会议平台,加强长三角区域数字经济发展合作与交流对接,提升区域合作能级和世界影响力。
 
  17、放大数字经济领域大赛联动效应。汇聚长三角地区各类创新创业资源,联合举办首届长三角“5G+工业互联网”大赛,支持举办中国工业互联网大赛、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开放数据创新应用大赛(SODA)、“i创杯”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强化供需对接、应用牵引,进一步发挥数字经济领域大赛在带动创新创业、引进优秀项目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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