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审议通过《四川省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审议通过《四川省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23-06-30 09:06:41来源:四川生态环境 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玻璃制造阅读量:22582

导读: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厅务会,审议通过《四川省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送审稿)》。
  2023年 6月12日,生态环境厅召开厅务会,审议通过《四川省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送审稿)》(以下简称《标准》),后期将按程序报送审批发布。
 
  通过实施《标准》,全省玻璃行业污染物排放量将大幅降低。
 
  《标准》在借鉴国家和国内其他省(市)相关排放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四川省不同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行业治理现状、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以及玻璃行业不同生产过程污染物排放特征,分区域、分工段制定相应污染物排放限值,同时明确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和氨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与现行国家标准相比,《标准》具有排放限值更严格和控制指标更全面的特点。
 
  充分考虑了我省玻璃行业深度治理的实际,加严了有组织排放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以及无组织排放中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
 
  同时,针对玻璃熔窑废气脱硝过程中存在氨逃逸,氨的装卸、贮存、输送等过程存在无组织排放的情况,明确了无组织氨排放限值。
 
  《标准》发布后,生态环境厅将及时开展政策解读,积极推进《标准》实施等相关工作,助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原标题:生态环境厅审议通过《四川省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我要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来源:智能制造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智能制造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智能制造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智能制造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平台或个人从本站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智能制造网”,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鉴于本站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站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71-89719789;邮箱:1271141964@qq.com。

不想错过行业资讯?

订阅 智能制造网APP

一键筛选来订阅

信息更丰富

推荐产品/PRODUCT 更多
智造商城:

PLC工控机嵌入式系统工业以太网工业软件金属加工机械包装机械工程机械仓储物流环保设备化工设备分析仪器工业机器人3D打印设备生物识别传感器电机电线电缆输配电设备电子元器件更多

我要投稿
  •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1271141964.qq.com
  • 联系电话0571-89719789
工业4.0时代智能制造领域“互联网+”服务平台
智能制造网APP

功能丰富 实时交流

智能制造网小程序

订阅获取更多服务

微信公众号

关注我们

抖音

智能制造网

抖音号:gkzhan

打开抖音 搜索页扫一扫

视频号

智能制造网

公众号:智能制造网

打开微信扫码关注视频号

快手

智能制造网

快手ID:gkzhan2006

打开快手 扫一扫关注
意见反馈
我要投稿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