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新型城域物联感知基础设施 第1部分:总体技术框架》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9月15日。
本文件主要解决面向新型城域物联感知基础设施中构建物联、数联、智联架构体系的问题,以提高新型城域物联感知基础设施系统之间协作互通、实现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新型城域物联感知基础设施产业链的开放和促进新型城域物联感知基础设施快速规范发展。DB31 xxx-xxx《新型城域物联感知基础设施》由8个部分组成。
——第1部分:总体技术框架。目的在于提供一套面向新型城域物联感知基础设施的架构体系。
——第2部分:资源管理要求。目的在于提供资源层的建设内容,明确建设标准。
——第3部分:感知管理要求。目的在于提供感知层的建设内容,详细规范终端接入要求。
——第4部分:数据管理要求。目的在于提供数据层的建设内容,详细规范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建设标准。
——第5部分: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技术要求。目的在于提供赋能层中城市信息模型的建设内容,明确城市信息模型的建设标准。
——第6部分:城市资源标识技术要求。目的在于提供赋能层中城市资源标识解析技术的建设内容,明确城市资源标识解析的建设标准。
——第7部分:运营管理要求。目的在于提供运营管理的建设内容,明确运营管理的建设标准。
——第8部分:评价指南。目的在于提供成熟度评价,推进新型城域物联感知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新型城域物联感知基础设施水平。
本文件规定了新型城域物联感知基础设施的总体技术框架,其中包括总体技术框架的组成、各组成部分的主要定义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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