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明年1月1日起,云南省中药标准管理办法将施行

明年1月1日起,云南省中药标准管理办法将施行

2023-11-16 18:25:01来源:制药网 关键词:中药标准中药饮片设备阅读量:20358

导读:为进一步规范云南省中药标准管理,推动云南省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近日云南省药监局印发《云南省中药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提出二十六条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规范云南省中药标准管理,推动云南省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近日云南省药监局印发《云南省中药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提出二十六条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云南省中药标准的制定、修订、批准、发布、实施、复审与废止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于该办法。
 
  《办法》鼓励和支持云南省企业、社会第三方在中药标准研究和提高方面加大信息、技术、人才和经费等投入,并对云南省中药标准进行科学研究,提出合理的制定、修订意见和建议。云南省中药标准的制定、修订,应当按照起草、申请、复核、技术审评、审核、公示、合法性审查、批准、发布、备案等程序进行。
 
  《办法》规定,云南省中药标准禁止收载(一)无本地区临床习用历史的药材、中药饮片,(二)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药材、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三)国内新发现的药材,(四)药材新的药用部位,(五)从国外进口、引种或者引进养殖的非我国传统习用的动物、植物、矿物等产品,(六)经基因修饰等生物技术处理的动植物产品,(七)其他不适宜收载入云南省中药标准的品种。
 
  对于审核通过的拟定云南省中药标准公示稿,《办法》规定,按程序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一般为一个月至三个月;审核不通过的,及时向申报单位或个人反馈意见。对反馈意见涉及技术内容的,省药监局及时组织标准起草单位、复核单位、异议单位和审评单位相关专家讨论,提出处理意见并完善标准,必要时应当再次公示。新修订的云南省中药标准发布后,除特殊情况外,给予6个月的标准执行过渡期。
 
  在复审上,《办法》规定,省药监局负责收集云南省中药标准执行期间行业反馈情况以及监督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将相关中药标准存在的问题转交省审评中心开展技术评估。省审评中心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评估,并将技术评估意见报省药监局。省药监局将云南省中药标准拟定复审意见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一个月至三个月。根据公示反馈意见,形成云南省中药标准修订的意见,并及时发布。
 
  免责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本文中的信息或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
我要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 全程高能!2023年中药政策法规盘点

    国家高度重视中医药行业的发展,2023年以来,中药行业政策依旧频出。对此,笔者梳理了这一年来中药领域较受业内关注的新规新政。
    中药政策中药饮片设备
    2024-01-05 11:42:36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来源:智能制造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智能制造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智能制造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智能制造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平台或个人从本站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智能制造网”,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鉴于本站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站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71-89719789;邮箱:1271141964@qq.com。

不想错过行业资讯?

订阅 智能制造网APP

一键筛选来订阅

信息更丰富

推荐产品/PRODUCT 更多
智造商城:

PLC工控机嵌入式系统工业以太网工业软件金属加工机械包装机械工程机械仓储物流环保设备化工设备分析仪器工业机器人3D打印设备生物识别传感器电机电线电缆输配电设备电子元器件更多

我要投稿
  •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1271141964.qq.com
  • 联系电话0571-89719789
工业4.0时代智能制造领域“互联网+”服务平台
智能制造网APP

功能丰富 实时交流

智能制造网小程序

订阅获取更多服务

微信公众号

关注我们

抖音

智能制造网

抖音号:gkzhan

打开抖音 搜索页扫一扫

视频号

智能制造网

公众号:智能制造网

打开微信扫码关注视频号

快手

智能制造网

快手ID:gkzhan2006

打开快手 扫一扫关注
意见反馈
我要投稿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