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云南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云南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2023-12-24 08:56:43来源: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键词:公共数据阅读量:23913

导读:《云南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试行)》确定了云南省公共数据管理的框架,规范了全省公共数据收集、归集、存储、加工、传输、共享、开放、开发等数据处理活动。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方便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的理解相关内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公共数据作为数据要素中权威性、通用性、基础性、可控性、公益性最强的数据类型,是数据要素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推进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有力抓手。随着数字云南建设的深入推进,公共数据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越发突显。为充分发挥公共数据要素乘数效应,赋能经济社会发展,省在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认真学习了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结合云南实际,形成《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省公共数据管理机制、规范公共数据处理活动、推进公共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
 
  二、主要内容
 
  《办法》明确了各级公共数据管理机构,推动建立全省公共数据目录和数据资源体系,并通过统一的公共数据平台进行数据共享开放,实现全省公共数据规范管理。《办法》分八章49条。
 
  第一章是总则。明确出台目的、公共数据的范围和各级公共数据主管部门,以及收集、归集、存储、加工、传输、共享、开放、利用等数据处理活动中相关部门的职责。第二章是公共数据平台和公共数据资源体系。明确全省统建公共数据平台,建立健全人口、法人、自然资源、经济、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和医疗健康、政务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保、信用体系、应急管理、税收征管等主题数据库。同时,明确公共数据实行统一的目录管理,建立公共数据标准体系、质量体系。第三章是公共数据收集和归集。明确公共机构收集和归集的机制和要求,公共数据的纠正机制,突发事件公共数据收集的机制。第四章是公共数据共享。明确了公共数据共享通过统一公共数据平台共享,明确了共享申请和办理的要求。第五章是公共数据开放和开发。明确了公共数据的开放机制和要求,规定了公共数据一级开发形成标准化、可机器读取、可流通的公共数据要素,基于一级开发产品进行市场化的二级开发。第六章是公共数据安全。明确公共数据安全管理的原则、要求,及相关部门职责。第七章是相关责任。明确违反《办法》有关规定的责任情形。第八章是附则。明确《办法》的施行时间。
 
  三、主要特点
 
  《办法》确定了云南省公共数据管理的框架,规范了全省公共数据收集、归集、存储、加工、传输、共享、开放、开发等数据处理活动。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定义了公共数据范围。将本省各级行政机关、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服务运营单位,收集和产生的有关数据纳入公共数据管理。
 
  二是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共数据平台。由省级统筹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数据平台,为公共数据处理活动提供支撑。各州、市、县、区不再建设本地平台。通过统一平台管理全省公共数据,实现跨地域、跨层级、跨部门、跨系统间的数据归集和共享。
 
  三是依托统一平台建立全省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全面梳理公共数据资源,建立健全人口、法人、自然资源、经济等基础数据库和政务服务、生态环保、应急管理、税收征管等主题数据库,形成全省公共数据资源体系,赋能治理效率提升和数字经济发展。
 
  四是建立了公共数据处理规则。明确了公共数据收集、归集、存储、加工、传输、共享、开放、开发等数据处理活动及数据安全管理相关规则,确保公共数据处理相关活动安全高效规范。
我要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 公共数据“跑起来”典型案例 | 统筹民商卫星,助力防灾减灾

    通过推动卫星数据高效汇聚、共享与应用,激活公共数据要素价值,实现“让公共数据跑起来”,提升卫星观测应急响应速度和数据利用效率,将卫星数据资源转化为防灾减灾的新质“生产力”,为防灾减灾、抢险救灾提供及时、精准的数据支撑,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公共数据遥感卫星
    2026-02-25 09:15:09
  • 国家数据局开展公共数据“跑起来”示范场景建设

    国家数据局将会同相关地方和部门,围绕“出数据、出应用、出产业、出模式”的目标,大力推进场景建设,打破数据孤岛,扩大数据供给,激发数据潜力,更好赋能产业发展、社会治理、民生改善。同时还将持续遴选、培育更多示范场景,更大力度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释放数据价值。
    公共数据
    2025-05-05 10:14:53
  • 《江西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印发

    根据该《细则》,公共数据资源的登记范围为,直接持有或管理公共数据资源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应对纳入授权运营范围的公共数据资源进行登记,鼓励对未纳入授权运营范围的公共数据资源进行登记。
    公共数据智慧城市
    2025-04-10 10:51:35
  • 湖南省数据局党组传达学习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和全国部署培训会议精神

    11月4日下午,湖南省数据局党组书记、局长彭涛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传达全国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部署会暨业务培训班精神。
    公共数据城市
    2024-11-08 10:21:27
  • 首次系统部署!我国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简称《意见》)10月9日发布,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这标志着我国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方面迈出重要一步,这也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
    公共数据数字化
    2024-10-12 09:39:48
  •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日前,《云南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布,自明年3月1日起施行。
    公共数据大数据
    2023-12-23 14:12:02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来源:智能制造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智能制造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智能制造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智能制造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平台或个人从本站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智能制造网”,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鉴于本站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站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71-89719789;邮箱:1271141964@qq.com。

不想错过行业资讯?

订阅 智能制造网APP

一键筛选来订阅

信息更丰富

推荐产品/PRODUCT 更多
智造商城:

PLC工控机嵌入式系统工业以太网工业软件金属加工机械包装机械工程机械仓储物流环保设备化工设备分析仪器工业机器人3D打印设备生物识别传感器电机电线电缆输配电设备电子元器件更多

我要投稿
  •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1271141964.qq.com
  • 联系电话0571-89719789
工业4.0时代智能制造领域“互联网+”服务平台
智能制造网APP

功能丰富 实时交流

智能制造网小程序

订阅获取更多服务

微信公众号

关注我们

抖音

智能制造网

抖音号:gkzhan

打开抖音 搜索页扫一扫

视频号

智能制造网

公众号:智能制造网

打开微信扫码关注视频号

快手

智能制造网

快手ID:gkzhan2006

打开快手 扫一扫关注
意见反馈
我要投稿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