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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起施行!厦门市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若干措施

2024-01-23 10:45:13来源:厦门工信微信公众号 关键词: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阅读量:22078

导读: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厦门市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若干措施》,出台十条举措。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要求,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厦门市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若干措施》,出台十条举措,涵盖新型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云上平台、工业互联网服务等领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工作部署,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要求,充分调动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积极性,高质量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制定本措施。
 
  1
 
  鼓励使用新型基础设施开展融合应用
 
  鼓励企业接入厦门综合型标识解析服务平台标识解析体系生态,开发基于标识解析的产品和标识解析增值服务。鼓励制造业企业接入标识,对年标识注册量超过2000万条,且连续三个月标识解析量均超过50万条的制造业企业,每家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2
 
  推进数字化转型诊断咨询
 
  鼓励制造业企业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服务机构开展数字化转型诊断咨询服务。遴选一批专业服务机构为厦门市制造业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诊断咨询服务,按照企业支付费用的60%予以补贴,每家最高不超过6万元。
 
  3
 
  支持上云上平台
 
  鼓励企业上云上平台。遴选一批云服务商(平台)为厦门市制造业企业提供上云服务,对首次使用云服务的制造业企业,按照其上云费用的30%给予补贴,每家每年最高30万元。
 
  4
 
  培育转型升级标杆示范
 
  对获评国家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5
 
  加大数字化转型技改补助
 
  制造业企业实施的数字化转型项目,按程序列入技术创新基金白名单,按照现行政策和“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融资支持和工业固投补助。
 
  6
 
  鼓励推广链式数字化转型
 
  遴选一批制造业“链主”企业。鼓励“链主”为上下游企业提供免费诊断,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数字化改造服务,“链主”每完成一家企业改造任务奖励5万元,最高奖励100万元。
 
  7
 
  大力培育引进高水平赋能平台
 
  大力支持国内外知名工业互联网平台在厦门市打造数字赋能标杆平台,为企业提供数字化智能化服务,按数字化服务收入5%给予奖补,每家累计最高补助500万元。对获工信部认定的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最高补助1000万元。
 
  8
 
  壮大工业互联网服务规模
 
  鼓励厦门市法人企业面向厦门制造业推出可复制、可推广、轻量化的数字化转型类服务。对累计有效服务厦门市制造业企业数量首次超过200家、500家、1000家的,按照晋级补差原则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奖励。本条政策与第七条政策不重复享受。
 
  9
 
  加强数字化转型人才队伍建设
 
  进一步完善厦门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专家库。开展数字化转型升级技术技能培训,对市工信局认定的培训机构组织的经备案的培训课程,按照每人次(天,8学时)最高500元给予补贴。
 
  10
 
  强化工业领域数据安全保障
 
  加快探索构建工业领域数据安全管理体系,推动工业企业开展数据安全分类分级、强化工业领域数据安全防护、推动工业领域数据安全防护,对获评国家工业领域数据安全典型案例(标杆企业/试点示范)的制造业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11
 
  其他事项
 
  本措施财政奖补资金按年度预算安排予以拨付。本措施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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