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十四五”
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规范工业机器人行业管理,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工信部对2016年以来发布的《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和《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征求意见稿)和《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实施办法(2024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4年4月10日前。
《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工业机器人行业管理,引导企业良性竞争,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本《规范条件》。
《规范条件》提出,基本要求方面,从事工业机器人相关业务时间不少于三年的企业可以申报。近三年,关键零部件制造企业营业收入年均不小于3000万元;本体制造企业营业收入年均不小于5000万元;集成应用企业营业收入年均不小于1亿元。
技术能力方面,要求企业能够单独设立研发团队/部门,具备产品研发设计能力,可根据客户需要设计开发相应产品。上年度营业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近三年每年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营业收入的5%;上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近三年每年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营业收入的4%;上年度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近三年每年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营业收入的3%。
生产条件方面,具有规范化的工艺流程,并建立从原材料、半成品、生产过程工艺参数、产品出厂等完整的监测体系,具备产品生产质量保证能力。企业研发、生产、使用的工业机器人关键零部 件、本体、集成系统等产品须获得中国机器人认证(CR认证)。
《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实施办法(2024 版)(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工业机器人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2024 版)》(以下简称《规范条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办法》提出,工信部对符合《规范条件》的工业机器人企业实行公告管理,公告企业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于每次到期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企业延期申请报告》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央企集团负责对本地区(本集团)的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企业申请材料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复核,复核通过的,有效期延长三年。逾期未提交延期申请报告,视为放弃规范企业公告。
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将进一步规范工业机器人行业管理,引导企业良性竞争,同时发挥规范企业的示范效应,推动工业机器人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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