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上海10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上海餐饮企业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

上海10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上海餐饮企业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

2025-04-24 11:38:02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关键词:餐饮企业阅读量:13190

导读:上述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与财政资金有关的措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其他措施施行期限如国家和本市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海市商务委等10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上海餐饮企业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沪商服务〔2025〕10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优化上海餐饮企业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已经市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5年4月21日
 
  关于进一步优化上海餐饮企业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上海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国家《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有关举措,进一步稳定和扩大餐饮消费,促进餐饮企业健康发展,根据《2025年本市扩消费行动方案》(沪商商贸(2025)6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制定有关措施如下。
 
  一、支持餐饮企业门店装修改造与拓店布局。政策实施期间,对业务增长水平超过行业平均水平、对本市消费市场有带动效应的餐饮企业,对其连续经营超过3年的餐饮门店进行装修改造,给予每家门店最高5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最高50万元;经营门店数量较上年实现净增长的,按最高5万元/个的标准给予企业净增门店拓展奖励,同一企业最高50万元。鼓励各区对连续经营超过3年的餐饮门店或企业出台配套支持政策。优化限额以上餐饮企业门店装修工程审批,修订出台既有建筑装饰装修相关政策文件及办事指南,施工许可证核发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制定出台限额以下餐饮企业门店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完善备案管理制度。深入推进户外招牌“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强化指导服务,提升街镇审批事项的按时办结率及首办成功率。(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绿化市容局、各区政府)
 
  二、减轻餐饮企业运营成本。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要求,对新招用2025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本市登记失业青年,并签订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补贴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各区结合实际,对辖区内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JY2)的餐饮主体门店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最高减按50%收取,相关费用由各区政府统筹安排予以保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三、加大餐饮业融资支持力度。发挥市区两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对符合条件的餐饮主体扩大经营规模、提升服务能级等给予担保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有效运用大数据和金融科技手段,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加大对餐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支持保险机构针对餐饮业小微主体需求,开发普惠型保险产品,鼓励对财产损失、营业中断、食品安全等潜在风险提供保险保障。政策实施期间,对业务增长水平超过行业平均水平、对本市消费市场有带动效应的餐饮企业,对其短期经营性贷款给予50%最高50万元的利息补贴支持。(市财政局、上海金融监管局、市委金融办、市商务委、各区政府)
 
  四、支持举办特色餐饮促消费活动。支持特色餐饮集聚街区、商业综合体等主体举办品质化、特色化、创新性的精致餐饮促消费主题活动。对吸引餐饮品牌企业超过20个并减免摊位费、水电费等支出且市场效应显著的活动,给予举办活动的主体一次性最高30万元奖励;对活动实现统一收银且收银单位对本市消费市场具有带动效应的,再给予举办活动的主体10万元一次性奖励。(市商务委、市财政局)
 
  五、优化餐饮业综合管理。各区建立餐饮企业问题诉求协调解决机制。推行食品经营许可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自动更新“免申即享”。提升年报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智能引导、智能申报,优化连锁餐饮企业分支机构年报方式,支持本市同一个法人企业为其下属分支机构批量申报年度报告。在符合市容市貌、交通出行、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支持商业街区、特色餐饮集聚街区、临时活动区(如市集、节庆活动等短期占用的公共区域)等区域内的餐饮企业外摆。指导各区出台餐饮业外摆管理工作指引,建立一口受理窗口,减少企业备案材料,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已实现共享的材料免于提交,企业备案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区政府)
 
  上述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与财政资金有关的措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其他措施施行期限如国家和本市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市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加大政策宣传贯彻力度。各区要结合实际情况抓落实,把握政策时效,确保政策有效传导至市场主体。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联系市场主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指导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支持政策。
我要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来源:智能制造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智能制造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智能制造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智能制造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平台或个人从本站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智能制造网”,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鉴于本站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站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71-89719789;邮箱:1271141964@qq.com。

不想错过行业资讯?

订阅 智能制造网APP

一键筛选来订阅

信息更丰富

推荐产品/PRODUCT 更多
智造商城:

PLC工控机嵌入式系统工业以太网工业软件金属加工机械包装机械工程机械仓储物流环保设备化工设备分析仪器工业机器人3D打印设备生物识别传感器电机电线电缆输配电设备电子元器件更多

我要投稿
  •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1271141964.qq.com
  • 联系电话0571-89719789
工业4.0时代智能制造领域“互联网+”服务平台
智能制造网APP

功能丰富 实时交流

智能制造网小程序

订阅获取更多服务

微信公众号

关注我们

抖音

智能制造网

抖音号:gkzhan

打开抖音 搜索页扫一扫

视频号

智能制造网

公众号:智能制造网

打开微信扫码关注视频号

快手

智能制造网

快手ID:gkzhan2006

打开快手 扫一扫关注
意见反馈
我要投稿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