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关于印发新疆自治区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推广应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新疆自治区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推广应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05-19 15:03:52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 关键词:食品标签阅读量:572

导读:各地(州、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宣贯培训、政策解读、指导服务,广泛动员优质品牌食品生产企业积极参与推广应用工作,为消费者阅读食品标签信息提供便利,助力食品企业创新发展,提升市场监管工作效能。
  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推广应用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的工作部署,为做好我区数字标签推广应用工作,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了《自治区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推广应用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各地(州、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宣贯培训、政策解读、指导服务,广泛动员优质品牌食品生产企业积极参与推广应用工作,为消费者阅读食品标签信息提供便利,助力食品企业创新发展,提升市场监管工作效能。
 
  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要明确1名工作联络员,于2025年5月30日前将联络员及拟参加推广应用工作的企业和产品信息(附件1)分别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并于2025年11月15日、2026年7月1日、2026年11月15日前,分别报送推广应用工作进展情况(格式和要求见附件2)。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席敏毅0991-8560080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吴 杰0991-2811455
 
  技术服务支持:中国自动识别技术协会
 
  010-84295647、84295648
 
  邮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xjwjwzhjdspc013@xj.gov.cn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wujie@xjaic.gov.cn
我要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来源:智能制造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智能制造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智能制造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智能制造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平台或个人从本站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智能制造网”,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鉴于本站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站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71-89719789;邮箱:1271141964@qq.com。

不想错过行业资讯?

订阅 智能制造网APP

一键筛选来订阅

信息更丰富

推荐产品/PRODUCT 更多
智造商城:

PLC工控机嵌入式系统工业以太网工业软件金属加工机械包装机械工程机械仓储物流环保设备化工设备分析仪器工业机器人3D打印设备生物识别传感器电机电线电缆输配电设备电子元器件更多

我要投稿
  •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1271141964.qq.com
  • 联系电话0571-89719789
工业4.0时代智能制造领域“互联网+”服务平台
智能制造网APP

功能丰富 实时交流

智能制造网小程序

订阅获取更多服务

微信公众号

关注我们

抖音

智能制造网

抖音号:gkzhan

打开抖音 搜索页扫一扫

视频号

智能制造网

公众号:智能制造网

打开微信扫码关注视频号

快手

智能制造网

快手ID:gkzhan2006

打开快手 扫一扫关注
意见反馈
我要投稿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