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筹建11个光伏系统质检中心

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筹建11个光伏系统质检中心

2016-07-13 08:59:17来源:国家总局 原标题: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筹建11个光伏系统质检中心 关键词:光伏太阳能装备阅读量:30017

导读: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印发《质检总局关于同意筹建国家光伏并网发电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青海)等11个国家质检中心的批复》国质检科340号文件。
  【中国智能制造网 智造快讯】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印发《质检总局关于同意筹建国家光伏并网发电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青海)等11个国家质检中心的批复》国质检科〔2016〕340号文件。
  
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筹建11个光伏系统质检中心

  通知称根据质检总局关于国家质检中心建设规划安排将在青海、上海、湖北、浙江、安徽、贵州、广东、江苏建设11个质检中心。总局要求各地在通知下达3个月内将筹建任务书、落实投入情况等相关材料上报总局,18个月内完成全部筹建工作。
  
  青海省、上海市、湖北省、浙江省、安徽省、贵州省、广东省、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在青海建设国家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请示》(青质监财〔2014〕108号)、《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在青海建设国家藏毯及原辅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请示》(青质监财〔2014〕110号)、《关于推荐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筹建国家热交换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报告》(沪质技监科〔2016〕93号)、《湖北省关于宜昌市请求批准筹建精细磷产品和非金属功能材料等两个国家质检中心的请示》(鄂质监文〔2014〕80号)、《关于申请设立国家风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请示》(浙质〔2015〕44号)、《关于申请筹建国家印制电路板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的请示》(皖质函〔2015〕349号)、《贵州省关于申请筹建“国家分接开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贵州)”的请示》(黔质技监呈〔2015〕98号)、《贵州省关于申请筹建“国家北斗卫星导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贵州)”的请示》(黔质技监呈〔2015〕99号)、《广东省关于筹建国家光伏发电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的请示》(粤质监〔2015〕72号)、《广东省关于建立国家环保节能产品(安全性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的请示》(粤质监〔2014〕22号)和《关于申请筹建国家玉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请示》(苏质监计发〔2015〕175号)收悉。根据质检总局关于国家质检中心建设规划安排以及《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规划与能力建设分级管理实施意见》(见国质检科〔2012〕604号),经研究决定:
  
  一、由青海省负责在青海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基础上,按B级国家质检中心标准,筹建国家光伏并网发电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青海)。
  
  二、由青海省负责在青海省纤维检验局的基础上,按B级国家质检中心标准,筹建国家藏毯及原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青海)。
  
  三、由上海市负责在上海蓝海科创检测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按B级国家质检中心标准,筹建国家热交换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
  
  四、由湖北省负责在三峡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基础上,按B级国家质检中心标准,筹建国家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北)。
  
  五、由浙江省负责在绍兴市上虞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基础上,按B级国家质检中心标准,筹建国家风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
  
  六、由安徽省负责在安徽国家铜铅锌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基础上,按B级国家质检中心标准,筹建国家印制电路板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
  
  七、由贵州省负责在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的基础上,按B级国家质检中心标准,筹建国家分接开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贵州)。
  
  八、由贵州省负责在贵州省机械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的基础上,按B级国家质检中心标准,筹建国家卫星导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贵州)。
  
  九、由广东省负责在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的基础上,按B级国家质检中心标准,筹建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
  
  十、由广东省负责在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的基础上,按B级国家质检中心标准,筹建国家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
  
  十一、由江苏省负责在扬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基础上,按B级国家质检中心标准,筹建国家玉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
  
  请你们积极落实地方政府投入,抓紧组织做好各项筹建工作,于本批复下达3个月内将筹建任务书、落实投入情况等相关材料上报总局,18个月内完成全部筹建工作。在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后,由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批准成立。
我要评论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来源:智能制造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智能制造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智能制造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智能制造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平台或个人从本站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智能制造网”,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鉴于本站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站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71-89719789;邮箱:1271141964@qq.com。

不想错过行业资讯?

订阅 智能制造网APP

一键筛选来订阅

信息更丰富

推荐产品/PRODUCT 更多
智造商城:

PLC工控机嵌入式系统工业以太网工业软件金属加工机械包装机械工程机械仓储物流环保设备化工设备分析仪器工业机器人3D打印设备生物识别传感器电机电线电缆输配电设备电子元器件更多

我要投稿
  •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1271141964.qq.com
  • 联系电话0571-89719789
工业4.0时代智能制造领域“互联网+”服务平台
智能制造网APP

功能丰富 实时交流

智能制造网小程序

订阅获取更多服务

微信公众号

关注我们

抖音

智能制造网

抖音号:gkzhan

打开抖音 搜索页扫一扫

视频号

智能制造网

公众号:智能制造网

打开微信扫码关注视频号

快手

智能制造网

快手ID:gkzhan2006

打开快手 扫一扫关注
意见反馈
我要投稿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