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20+8”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群发展的规划和部署,推动高端装备领域工业母机、智能机器人、激光与增材制造、
精密仪器设备等4个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粤府函〔2020〕82号)《深圳市培育发展智能机器人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深圳市培育发展工业母机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深圳市培育发展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深圳市培育发展精密仪器设备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深圳市关于推动工业母机、智能机器人、激光与增材制造、精密仪器设备四个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附件1)。现就《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6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2)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以信函方式通过邮政EMS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138室(邮编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xxcyc@gxj.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关于推动工业母机、智能机器人、激光与增材制造、精密仪器设备四个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16日
原标题:《深圳市 关于推动工业母机、智能机器人、 激光与增材制造、精密仪器设备 四个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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