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指出,鼓励限购地区尽早下达全年购车指标,实施城区、郊区指标差异化政策,因地制宜增加年度购车指标投放。
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鼓励各地加快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违规非标商用车淘汰报废,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
多方面推进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包括:落实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的政策措施;推动小区公共充换电设施实行居民电价,对执行工商业电价的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推动提供充电桩单独装表立户服务;鼓励充换电设施运营商阶段性降低充电服务费等。
近年来,电气化浪潮迅猛推进,驱动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爆发,但相关的基础配套设施一直制约着新能源汽车更大范围的普及应用,比如充电设施。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为1310万辆,与之对应的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521万台,车桩比约为2.5∶1。这一比例虽一定程度缓解了供需矛盾,但距离工信部此前提出的“2025年实现车桩比2:1,2030年实现车桩比1:1”的目标仍有较大差距。
对此,《措施》也给出了相关的应对及建议,包括落实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政策措施;加快乡县、高速公路和居住区等场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动换电基础设施相关标准制定,增强兼容性、通用性;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和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加快推进换电站建设等。
针对农村市场,《措施》提出合理提高乡村电网改造升级的投入力度,着力提升农村电网承载能力,确保农村地区电动汽车安全平稳充电。
除此之外,《措施》还提出,加快培育二手车市场,包括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等政策措施,支持鼓励达到相关质量要求的二手车出口等;推动公共领域增加新能源汽车采购数量;加强汽车消费金融服务,包括加大汽车消费信贷支持,持续深化车险综合改革等;鼓励汽车企业开发经济实用车型;持续缓解停车难停车乱问题。
据中汽协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达1324.8万辆和1323.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3%和9.8%。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378.8万辆和374.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2.4%和44.1%,市场占有率达28.3%。
原标题:十三部门联合发文,共促汽车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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