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诊所污水处理器执行标准:
JB/T8938-1999 《污水处理设备 通用技术条件》
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请注:2005年7月27日我国国家*和*发布的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自其实施之日2006年1月1日起,代替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有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并取代 GB18466-2001《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 其中明确规定:
1范围:当医疗机构的办公区、非医疗生活区等污水与病区污水合流收集时,其综合污水排放均执行本标准。建有分流污水收集系统的医疗机构,其非病区生活区污水排放执行 GB8978 的相关规定。
3.1 医疗机构 :指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急救站等。
3.2 医疗机构污水:指医疗机构门诊、病房、手术室、各类检验室、病理解剖室、放射室、洗衣房、太平间等处排出的诊疗、生活及粪便污水。当医疗机构其他污水与上述污水混合排出时一律视为医疗机构污水。
4.1.3 县级以下或 20 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所有医疗机构污水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
5.7 消毒剂应根据技术经济分析选用,通常使用的有:二氧化氯、次氯酸钠、紫外线和臭氧等。注:1)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工艺控制要求为:一级标准: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 3-10 mg/L。二级标准: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 2-8 mg/L。
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污水分布广泛,健康影响严重,包括检验室污水处理、治疗室污水处理、处置室污水处理、口腔科污水处理。
口腔诊所污水处理器优点:
1,结构和工艺流程简单、无需土建、不用投药、消毒灭菌*(达到99.9%以上)、占地面积小、全自动运行、运行成本低、无噪音、容易达标等优点。
2,优化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将沉淀、水质调节、过滤、吸附反应集于一个集水箱,zui大限度简化了产品结构,便于滤料的更换和沉渣的清理、降低了运行成本。
3,整个处理系统配有全自动电气控制系统,运行安全可靠,操作方便,不需专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