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加工废水处理一般规定:
1、应从废水的产生、处理和排放全过程进行控制,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防止环境污染。厂区内应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并宜对初期雨水进行截流、调蓄和处理。
2、鼓励石材生产企业将污泥、废石渣、废石料作综合利用,加工生产成工艺石材和建筑材料,实现固废的减量化和资源化。
3、 应设计合理的排泥措施和污泥处理系统,避免人工清渣,提高机械化水平,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
4、废水治理工程应配套建设预防二次污染的措施,保证污泥、噪声等污染排放满足相关环保标准的要求。固体废弃物的贮存、处理和处置可参照执行GB18599的有关要求。
5、提倡废水采取园区化的集中处理方式进行建设,并实施专业化的统一运营管理。废水经达标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防止环境污染,同时也便于环境监管。
6、治理工艺的选择,应充分结合省内行业生产实际,坚持技术可靠、达标排放、经济适用、运行简便的原则。
石材加工废水处理工程构成:
1、废水治理工程由主体工程及主要设备、配套工程、生产管理设施等构成。
2、辅助工程包括:供电、供排水和消防、规范化排污口、在线监测系统、污泥贮存场等。
3、石材加工废水处理主体工程及主要设备包括:集水池、平流沉淀池(竖流沉淀器)、清水池(清水罐)、污水泵、静态混合器、污泥泵、污泥脱水设备、加药装置等。
4、生产管理设施包括:加药间、值班室等。
我公司生产的卧螺离心机用于石材加工废水处理工程中的污泥脱水工序,另可提供沉淀池、简易加药装置制作方案。